公司有我10%的股份,我还能领取失业金不?
“公司有我10%的股份,我还能领取失业金不?”,这需要看是否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的相关规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:“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,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:(一)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;(二)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(三)已经进行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”在您持有公司10%股份的情况下,关键在于判断您是否“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”以及是否属于“失业人员”。若您只是股东,未参与经营且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“非因本人意愿”(如被公司辞退、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等),同时满足缴费满一年和失业登记、有求职要求,那么您的情况适用该法条,有权领取失业金。反之,若您参与公司经营管理,可能被视为自主经营,不符合“失业人员”范畴,从而不适用此条领取失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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